问题 | 技术咨询合同一般包括哪些种类? |
释义 |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顾问方以自己的技术和劳力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而委托方须支付报酬的协议。技术咨询合同形式源自9世纪末,最初仅以土木工程咨询服务为内容,世纪以后为大陆法各国所接受。某些国家的法律将其视为技术服务合同中的分类,还有些国家将其视为独立的技术合同类型。 技术咨询合同的种类: 1、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合同; 2、建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者国内各类经济联合体的经济、技术、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合同; 3、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和规划的论证合同; 4、对新技术、新产品受托评估、鉴定合同; 5、技术及设备的引进策略、方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合同; 6、管理技术咨询和对企业的经营进行论证的合同; 7、专项技术问题咨询合同; 8、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咨询论证合同; 9、行业发展规划咨询合同; 10、新产品开发与市场预测合同; 11、技术和产品开发专利检索咨询合同等。 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张豪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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