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网络课程合同中,写有十五天后无权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
释义 | 网络课程合同协议中有一项是课程过半后不予退款是霸X条款吗? 具体金额多少呢请问 网络课程的合同协议之一是课程过半不退款是霸X条款 法律分析:网课不退款是否合法,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退款的情形,但是情形出现后不退款,属于违法行为。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网课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网课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网络课程可以登记版权吗 网络可以可以登记版权。申请流程如下: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六、版权登记审查: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七、下发版权登记证: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网络课程退款,无法联系 法律分析:1.根据合同条款,走退款流程,一般和学员对接的是业务员,业务员会为了自己的提成不被退回而拒绝退款,可以尝试找教育机构的客服联系电话。做更效率一点是直接红盾找教育机构的工商局公示电话。2.如果以上方法教育机构还是拒绝退款,你可以和相关机构投诉。相关的机构有媒体、法律相关援助、政府职能部门。详细的叙述你不被退款的过程以及你被机构拒绝的次数,如果可以出示你被拒绝的证据:电话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皆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无权代理合同可以解除吗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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