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抵押担保中,质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拥有权,但不会影响抵押物的所有权。质权人只有在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通过拍卖等方式变卖抵押物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抵押人应当对抵押物的真实情况和对其拥有权的情况承担责任。质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拥有权,但该拥有权不影响抵押人的所有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质权人有权取得抵押物的拥有权。其所取得的拥有权不能影响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的其他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条:“担保期届满,债务人未能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其拥有的与担保债权相应的权利优先受偿。” 综上所述,抵押担保中,质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拥有权,但该拥有权不会影响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并且质权人只有在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债权,同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