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在外地两地能否离婚 |
释义 | 1、一方在外地,一方在家的不能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但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调解无效之后,法院会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能否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不可以的,协议离婚的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一方在外地协议离婚是怎么办? 1、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户口在两地如何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但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冷静期到了一方在外地。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2离婚冷静期在外地,到期后应当共同办理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外地外地人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 外地人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李晓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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