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