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一方签字的房屋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一方签字合同无效,另一方未签字但已盖章的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单方面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单方面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体现,因此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否则合同不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发生效力。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自买卖双方对房屋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过户时间等有关交易的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买卖关系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有效期问题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终止的条件是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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