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含在本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者、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在粤就业的港澳台人士)等。 【法律依据】: 《佛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第七点 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大力实施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制定技能培训具体专业(工种)目录,鼓励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考取相关技能证书,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定点培训基地。到2021年,退役军人参训人员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