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南 |
释义 | 单位申请公租房的主旨是:单位需按规定流程申请公租房,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公示和轮候等步骤。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等。申请条件包括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申请流程需经过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房管局审批,并等待市主管部门的审核批示。 法律分析 公租房以单位的名义申请如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单位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6、房产证明。 综上所述,单位申请公租房流程是首先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应满足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 结语 单位申请公租房,流程简明有序。材料齐全,受理并出具凭证;初审、复审意见及时提出;公示期内公示申请人相关情况;异议核查及时处理;合格者进入轮候库。申请所需资料包括手写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满足条件后,向街道或房管局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核批示。条件包括无住房或住房面积、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公租房申请,规范有序,为单位提供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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