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参保登记手续:1、以单位名义写一份申请;2、 营业执照 、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直至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身份证 及复印件;5、办理 养老保险 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6、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 工资 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7、参保人员的合同(或协议书)或者最早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8、参保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