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有关增值税的最新减免通知内容如下: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但是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但是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