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具备合同成立要素,若被保险人隐瞒重要病史或假冒他人投保,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同时,若保险合同中有相关的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条款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五条:合同成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2.《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正确评估保险标的或者保险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被保险人同意的除外。 4.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总结: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重要健康状况,如被保险人有急性心肌梗塞的病史,应当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护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如果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隐瞒重要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此外,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法律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