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和死亡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神情,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 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以便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 一、设立宗旨不同 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 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申请人的顺序限制不同 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 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性。 三、法律后果不同 宣告失踪,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失踪多久可以宣告失踪和死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相比宣告失踪而言,宣告死亡的条件更加苛刻,即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条件和后果如下: 1、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人选,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2、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后果:婚姻关系消除,配偶再婚,遗产继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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