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一般认为属于劳务关系,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一般属于普通民事协议,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 对于是否要签订实习书面协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纸字书面实习协议,实习生可以通过保留工作记录等方式,留下相关证据。 于实习生个人来说,也需要要求与企业及时签订实习协议,防止:某些不良企业在实习期结束后,不给自己出具实习证明类的材料;可以拒绝从事不与自己实习专业不相关事务的有效凭据。 实习协议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实习协议条款中应约定准确,不要有模糊的地方。比如是否写清了岗位与薪酬、是否实习生和用人单位名称一致有违约金,是否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如果有明确的岗位,是否写清楚岗位的名称和工作地点。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