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既往病史属于违约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 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因此,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故意隐瞒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其对既往病史属于无知情形或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则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理赔责任。建议在购买重疾险时诚信告知既往病史,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