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区的绿化率如何,是否会影响居民的居住质量? |
释义 | 法律分析:《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5%。而在拆迁安置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绿化率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绿化率过低,容易导致空气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因此,拆迁安置区的绿化率应该达到规定标准,以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四条规定:“城市绿化应当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合理排列和生态造林、绿化美化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绿地是城市公共绿化的主体,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改善城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障性安置房建设和销售的监督,督促开发商按照批准的规划建设、销售,加强物业服务和配套设施建设,维护居住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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