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区存在哪些环卫问题需要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区的环境卫生问题是一大难题,具体包括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桶数量不足、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设施缺乏等问题。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物业管理方、市政府都应该承担相应的环卫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第二十二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其职责,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一条 垃圾分类,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管理处、业主委员会、业主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九条 街道、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好由业主、物业管理机构和其他居民自愿参加的环境卫生清洁队,及时清扫路面、沿街设施、公共堆放区和小广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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