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地拆迁安置区的环境卫生是否得到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城市拆除管理条例》,拆迁单位有责任为被拆迁居民提供合理的安置条件,其中包括生活环境和公共卫生设施。因此,如果当地拆迁安置区的环境卫生得不到保障,则可视为拆迁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城市拆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拆除单位负责为被拆除居民提供合理的安置条件,应当保障其生活、工作和学校就读等基本需要,向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环境和公共卫生设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房条例》第十八条:“城市拆迁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的建筑、环保和卫生标准,满足居住和生活需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二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公共卫生环境。” 因此,当地拆迁安置区的环境卫生问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和解决,确保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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