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有哪 |
释义 | 一、杭州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2、购买二手房的 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3、拆迁安置的 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公有住房的 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在工程竣工、全部款项付清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购房证明材料?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除需事先准备好本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原件: 1、所购房屋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首付款凭证: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购房发票(收款收据)和付款凭证(如pos机刷卡单)。 三、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购房证明材料有哪些?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需事先准备好本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原件: 1、所购二手房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 3、首付款凭证:提供首付款现金缴款单(银行入账凭证)或中介公司出具的购房收款收据和银行转账凭证; 4、出让方的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契证(房产交易中介公司协助提供); 5、资金监督支付协议; 6、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坐落不一致时的同一地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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