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留下的所有财产都可继承吗,哪些财产不能继承 |
释义 | 死者留下的所有财产都可继承吗,哪些财产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不能被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有: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宗教信仰自由权,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权利被侵犯取得的赔偿权等。 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 包括:(1)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使用权、自留山、自留地、鱼塘、果园、滩涂、水流、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 (2)承包权、房屋租赁权、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权、财物代管权; (3)继承权、受遗赠权、劳动工资权等。 3、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1)国家、集体的财产; (2)被继承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 (3)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婚姻存续期间约定为配偶的财产;被继承人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财产;死者家属的抚恤发给金、生活补助费;被继承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财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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