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要满足哪些条件什么房屋不能出租?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对于广大承租者来说,租房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房屋的情况,以下九种房屋坚决不能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没有所有权证,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是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此类房屋的权益已经或将要受到限制,承租人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是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此类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产权不明会导致房屋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障。 (五)是违章建筑。此类房屋建设规划手续不齐,随时可能受到执法监督。 (六)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此类房屋会影响承租人的生活安全。 (七)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此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如果要租赁,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八)是不符合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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