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哪个是本人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委托人是本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委托人报酬如何支付 委托人报酬的支付方式: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或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人均应支付全部报酬;受托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给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三、委托人不支付报酬怎么办 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受托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报酬并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委托人报酬如何支付 委托人报酬的支付方式: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或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人均应支付全部报酬;受托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给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