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辅路车要让主路车先行的原因如下: 1、辅路在地面应设于主路两侧或单侧,在高架路时应设于高架路下地面层,在城区宜连续设置,位于郊区的快速路辅路,可连续设置或间断设置; 2、高架路与地面道路应通过上、下匝道联系; 3、设于主路两侧的辅路应采用单向交通,设于主路单侧的辅路可采用双向交通; 4、地面快速路辅路的横断面布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应采用物理隔离或划线分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 (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四)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让行车辆须停车或减速辽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辅路设置规范是什么 1、辅路在地面快速中应设于主路两侧或单侧,在高架路时应设于高架路下地面层,在城区宜连续设置。位于郊区的快速路辅路,可连续设置或间断设置; 2、设于主路两侧的辅路应采用单向交通,设于主路单侧的辅路可采用双向交通; 3、高架路与地面道路应通过上、下匝道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