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人干活受伤了怎么办?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公司活儿承包给个人时,个人找人干活受伤时的责任归属问题。根据用工关系和承包方的资质情况,发包方和承包方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承包方指的是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发包方指的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在建设工程中,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法律分析 公司的活儿承包给了个人,个人找人干活时如果受伤,责任归属要根据承包方和劳动者的用工关系而定。如果承包方有资质,那么按照工伤规定处理,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无责;反之,如果承包方没有资质,那么发包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一、口头承包工伤 1、所谓的发包方是否为一个单位,即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单位,如果是,那么他就是有主体资格的单位,无论你与他口头协商干活,或者口头承保干活,他雇用你,你给他做的活,出工伤需要伤害鉴定时就申请这个单位。 2、如果他是一个自然人,他是只是承包工头,没有单位,那就将其延伸到他的上一级,看是不是单位,如果是,就要求单位赔偿。 3、工伤认定很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认定,这样下来,也许工程就完了,就找不到人了,那就去做法医鉴定,走民事赔偿,去法院起诉。工伤责任应该由发包方、转包方以及承包方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应当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工伤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二、什么是承包方承包方是指谁 承包方指的是在建设工程中,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发包方指的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拓展延伸 个人承包工伤怎么算 个人承包工伤的,工伤职工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当先申请认定工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索赔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个人承包方未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承包方要负责对受伤职工进行赔偿,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语 口头承包工伤责任归属需明确,发包方为用工主体需承担责任。承包方为工程施工承包主体,发包方与承包方需明确分工。如遇工伤应申请单位,如为自然人则需查看上一级单位是否为单位,如为自然人则需进行民事赔偿和民事诉讼。承包方、发包方和转包方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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