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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过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么
释义
    不可以,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保障了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后悔权”,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手机等电子产品如果经过拆封、激活,即便试用之后觉得不满意,也可能难以进行退货,因为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一旦激活通常会留下数据类使用痕迹,不再属于新机,商品价值贬损较大,所以商家通常会提示已激活的电子产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综上所述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七天内有权进行退货,并且不需要说明理由,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自己给商家的产品造成了质量上的缺陷,那么商家也是可以不进行退货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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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