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具体有什么 |
释义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者每年可领取独生子女保障费,夫妻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单方有单位的由其单位全额发放,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者由户籍所在地政府发放。 法律分析 1、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2、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费新政策的申请条件和发放流程 独生子女费新政策的申请条件和发放流程是指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费,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发放。申请条件通常包括家庭的独生子女身份、父母双方的年龄、家庭收入等因素。一般而言,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等,并填写申请表格。申请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符合条件程度。一旦审核通过,独生子女费将按照规定的发放流程进行发放,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或邮寄支票的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网上查询或到指定地点了解申请进度和领取方式。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结语 独生子女费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照顾独生子女的成长。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每年可获得一定金额的独生子女保障费。对于有单位的夫妻,各单位将各自承担一半的发放责任;而对于其中一方无工作单位的夫妻,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发放。对于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夫妻,将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申请独生子女费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发放。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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