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无效? |
释义 |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其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这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合同的一般原理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即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时的。但是在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但并没有生效。如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即订立所谓的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所附条件具备或者所附期限到期劳动合同生效。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即“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企业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应该在自建立劳动关系起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何时劳动合同可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可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应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何时俢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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