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投标流程】严格招投标程序坚决查处典型案件 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具有“公平、公开、公正”特征的“阳光工程”,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举措。截至去年底,我市共实施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1861个,财政评审总额为84.79亿元。通过招投标和比选实际中标总额为69.92亿元,节约15.87亿元,节约率为18.25%。受理有关招投标的举报投诉195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93起,立案查处9件,查出违纪违法资金1586万元,避免经济损失5567万元。实践证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既节约了政府投入,又能提高效率,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典型案件查处,起到了以案正纪、警钟常鸣的作用,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的目的。 但是,我们在实施招投标监督的工作过程和调查处理投诉、查处典型案例中,也发现有不少值得重视和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个别单位或个别领导招标意识淡薄,多以时间紧、任务重、抢进度等为由,规避招标或比选;项目业主履职不到位,不严格按程序报审项目招投标文件,不按照规定比选中介机构,不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介机构违规操作,代替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上量身定做,暗做手脚,帮助借牌投标、违法串标,或操纵评标专家违规评标,有的甚至既作中介代理又直接参与借牌投标;投标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借牌投标和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重。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六个进一步”入手,严格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查处违反招投标的典型案,以维护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权威性。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招标投标流程】严格招投标程序坚决查处典型案件【招标投标流程】严格招投标程序坚决查处典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