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结节”病情,因为不如实告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如果出现拒赔情况,需要考虑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以及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自身病史。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但需要证明投保人故意隐瞒病情。如果保险公司出现过错,也需要投保人提供证据来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或者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危险程度有重大关系的情况。 2.《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确定,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相互信任,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承保标的或者保险事故有关的情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百一十二条 第一款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之日起二年内,权利人应当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或者请求仲裁或者诉讼。 以上法律依据提示了投保人应如实告知病史的责任和保险公司拒赔需要证明投保人故意隐瞒的要求。如果保险公司出现拒赔行为,投保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医生诊断书、病历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请求仲裁或者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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