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转让分为外部转让与内部转让,两者分别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股权对内转让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股权对外转让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若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若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风险提示:出现下列情况的股权受让人有权撤销股权转让合同。1、转让方以欺诈手段,使受让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受让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转让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受让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转让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5、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