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履行地点和交货地点,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货,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或者是口头协议引起的争议,都不可以依据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争议由哪个法院管辖,这种约定的管辖权优先于一般管辖。 法律分析 1、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和交货地点,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此种约定管辖权优先于一般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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