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包括哪些? |
释义 |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实际履行地点,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不明确时,按照相关标准履行。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将审查并裁定。建议优先私下解决合同纠纷,避免消耗过多资源。 法律分析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包括两种: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综上所述,先向书面协议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私下解决,解决不了就上诉,因为打官司会消耗太多的人力物力。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确定的合同履行地,以及实际履行地点。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应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通常标准履行。对于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建议首先私下解决,如无法解决再考虑诉讼,以避免过多资源的消耗。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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