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 2.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 3.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 一、死了欠的钱是不是不用还了 人死了不是不用还钱了,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债务应当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二、儿子借钱不还可以问家人还吗 不可以。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本人偿还,如果该笔债务虽然是债务人名义欠付的,但是实际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此外如果债务人本人已经死亡,其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则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其继承人有义务偿还债务人生前的借款。 三、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清偿是如何的 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清偿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遗产。具体先由法定继承人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受遗赠人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仍然不足的,债务可以由其担保人等偿还。如果没有保证人的,则债务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