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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顾客在餐厅凳子上摔倒,责任归属谁?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餐厅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第三人行为导致顾客受伤,第三人应承担责任;若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补充责任。若顾客受伤是因个人原因造成,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顾客在餐厅摔倒如果是餐厅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顾客摔倒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顾客摔倒是本人原因造成,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延伸
    餐厅事故调查:顾客摔倒责任归属调查及解决方案
    在餐厅中,当顾客在凳子上摔倒时,责任归属是一个需要进行调查和确定的重要问题。调查的目的是确定导致摔倒的原因和责任方。可能的责任方包括餐厅管理者、服务员、顾客自身等。调查过程包括收集证据、询问目击者、检查摔倒地点等。根据调查结果,可以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例如餐厅改善凳子的稳定性、提供警示标识、加强员工培训等。解决方案的目标是确保顾客的安全,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餐厅应该承担起保障顾客安全的责任,并与顾客积极沟通,解决事故引发的问题。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餐厅经营者或管理者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顾客在餐厅摔倒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因第三人行为导致顾客摔倒,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若顾客摔倒是由于个人原因所致,顾客应自行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在餐厅中,调查责任归属是关键,目的是确保顾客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餐厅应积极沟通,解决事故引发的问题,确保顾客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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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