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回自己被人盗窃的物品怎么定性 |
释义 | 即使小偷取得物品的方式是非法的,但在面对物品主人时,法律仍会保护小偷的无权占有,只是保护的程度较弱而已,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财产关系的稳定。因此,如果我们采用以牙还牙的方式把东西再偷回来或抢回来的话,也会触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一、小偷偷了东西判刑后还用赔偿吗 小偷偷了东西判刑后用赔偿,在一定的情形下,受害人是可以要求小偷进行赔偿的,小偷坐牢是刑事处罚,对受害人的补偿是民事责任,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我国《刑法》第264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现如今偷东西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的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但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如果偷东西的行为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等,那么即使数额不够也是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并受到刑事处罚,也包括常说的坐牢。 二、传销的钱追回要怎么做 传销的钱可以要回来的方式如下: 1、对于被传销骗取的钱,在赃款被追缴回来后,受害者可以拿回全部或部分的款。受害人应当积极配合警方查案,尽快追缴回赃款,减少损失; 2、对于通过传销获得的钱,被工商或公安没收后,是不能要回的。 一、构成组织传销罪如下: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非法经营罪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区别如下: 1、从犯罪主体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必须是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而且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不能由单位主体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 2、从犯罪主观方面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明知和故意,即明知本罪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积极的组织和领导。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从犯罪客体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客体是财物和经济社会秩序,是否取得财物不再是定罪的唯一标准。非法经营罪的客体是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秩序; 4、从犯罪客观方面上看。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客观方面是形成了一定的层级,采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或者交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和服务骗取他人财物,并分层级进行提成。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综上所述,传销是一种严重危害经济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组织传销的行为构成犯罪。一旦进入了传销组织,想要出来可以说是比较难的。本身传销行为就是违法的,同时这也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但实践中,传销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三、用户口本邮寄会有危险吗? 可以。户口本不在国家规定禁寄物品范围。邮政局、快递等都可以寄户口本,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写明寄出的东西名称,地址电话一定要准确,加保险。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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