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三明国家入学贷款如何申请 1、学生申请:借款学生持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行的服务区域内。 2、资助中心受理、初审、推荐 3、经办农商银行入户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 经办农商银行收到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借款申请材料后,网点经办人员按照《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贷款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并办理审查和审批手续。 4、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填写《借款借据》,借款人出具《贷款支付申请(委托)书》。 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经办行(社)应向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由借款学生持以上材料到高校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二、三明国家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三、三明国家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