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离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吗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仲裁是法院受理该类案件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企业遭遇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后,首先应向当地劳动部门设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竞业限制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劳动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范围、竞业限制补偿金及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离职后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因此,竞业限制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当地劳动部门所设立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员工离职后竞业限制还有用吗《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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