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要交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下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的。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下列数据需要交纳印花税: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