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需要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一、工伤的赔偿金额有哪些 工伤职工能依法获得下列赔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其他。 二、工伤赔偿费用清单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赔偿、工伤的康复费用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到统筹地区之外就医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的赔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要的费用的赔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所需的生活护理费的赔偿。工伤员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三、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工伤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因工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伤残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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