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在北京参加中考,但是对报考学校有限制。 法律依据: 《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3.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4.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学校: 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技师学院。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