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的房子没卖掉会如何处置? |
释义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章》第二十六条 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章》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章第十九条的规章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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