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对附带民事赔偿放弃,但并不意味着其对该项权利永久放弃。受害人可以在一定时限内再次申请附带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附带民事赔偿放弃,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于已经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当事人不得再次起诉。但是,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时限内申请再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附带民事赔偿放弃的,不得再次起诉请求附带民事赔偿,但主张独立民事赔偿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因此,受害人可以在一定时限内申请再审,重新申请附带民事赔偿。但是,如果当事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后主张独立民事赔偿,需要另行起诉请求。同时,当事人在变更或解除合同时也需要注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