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暑假工受伤算工伤吗 |
释义 | 大学生暑假工受伤不算工伤,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或者雇佣性质,因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不能按照工伤办理。 工伤待遇针对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关法律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在校大学生是以学习为主,不是以打工获取劳动报酬为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独立劳动者身份。 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或者死亡的,还应支付其他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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