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查封的房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被查分有以下处理方式:1、对执行查封提出异议。 买受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实际占有的,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买受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第三人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房屋;2、等待房子被拆封。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查封房屋有一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即使续签,续签期限也不得超过一年。购房者可以等房屋开封后再过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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