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额抵押贷款法律特征 |
释义 | 与普通抵押相比,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所担保债权一般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普通抵押随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成立而成立,具有从属性和特定性;而最高额抵押在设定时所担保的是尚未发生的债权,突破了普通抵押权成立上的附随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2.必须预设最高额度。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由于主债权尚未发生,因此必须设定一个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抵押权人在此限额内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3.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一定期间”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一般情况下,在最高限额内,凡是发生在该“一定期间”内的债权都属于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该“一定期间”是判断某一债权是否属抵押担保债权的时间标准。 简述最高额抵押的主要内容及法律特征 与普通抵押相比,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所担保债权一般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普通抵押随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成立而成立,具有从属性和特定性;而最高额抵押在设定时所担保的是尚未发生的债权,突破了普通抵押权成立上的附随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过,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2.必须预设最高额度。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由于主债权尚未发生,因此必须设定一个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抵押权人在此限额内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3.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一定期间”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间,一般情况下,在最高限额内,凡是发生在该“一定期间”内的债权都属于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该“一定期间”是判断某一债权是否属抵押担保债权的时间标准。 法律如何规定最高额抵押的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1、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抵押贷款特征是什么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最高额抵押法律有什么规定 1、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贷款最高额的抵押期限是多久? 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期限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可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对通知前发生的债权仍要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期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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