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补正需要什么材料 |
| 释义 | 1、补正内容一律用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上的相应位置; 2、要求删除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标注同意删除; 3、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限制在要求补正的原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相应范围之内,不得随意改动、添加; 4、修改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和修改前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一一对应,以利于审查工作的继续进行; 5、要求附送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说明书的,应在补正栏目内注明已附说明书字样,并附送相应的说明书(用A4纸); 6、补正内容较多,补正通知书上写不下的,可以直接添加附页(用A4纸),并在补正栏目内注明有附页或者见附页字样; 7、代理人的签名或者代理组织的印章应统一位于补正内容的右下方,并且不得遮盖补正内容; 8、对补正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相应位置说明,供商标局参考; 9、交回空白补正通知书的,视为未作补正,原申请失效,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一、商标 商标是一个企业商品都需要的一种标识,这种标识是独一无二的,从古代开始,不同的行业就开始用不同的标识来和其他行业乃至竞争者进行区分,现在的商标也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种类和用途。而商标的注册便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得这种标识的专用权。 二、商标注意事项 第一,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第二,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提交办理相应事宜的申请书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三,注意商标标识和创意在申请前的保密,以避免被他人抢注;商标设计与注册前的近似检索,以免因与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利产生冲突而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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