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 6、继承人生前已赠予子女或他人的财产和产权已经发生转移的财产,不属遗产范围。 7、抚恤金、补助费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8、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荒山、鱼塘、菜园和小企业等承包经营权不属遗产范围,不能继承。 9、虚拟遗产不可继承。 一、可不可以继承著作权与专利权中的财产 可以继承著作权与专利权中的财产。公民著作权是专属权利,其中签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或者继承。但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编、上演作品的报酬等,可以纳入遗产继承。继承著作权是指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即作者生前和死亡后50年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作品的使用权、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丧葬费抚恤金能否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丧葬费抚恤金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个定义,抚恤金和丧葬费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发生;因此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分割。 但可参照遗产处理原则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