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搭桥病史,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否则存在违法行为。如果保险公司在拒赔时仅根据患者的搭桥病史而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说明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规定。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以捏造事实,误导、欺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与商品销售、服务有关的欺诈、虚假宣传。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纪录管理制度,保证医疗纪录真实、完整、准确。 综上,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能以不公平竞争手段进行拒赔。此外,医院也有责任确保医疗纪录真实、完整、准确,以避免因医疗纪录不实而导致的保险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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