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择相互保重疾险,如何评估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重疾险是一种互助式保险,其不同于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商业模式。相互保险组织是由一批志同道合的人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共同承担风险,互相救助。虽然相互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上还比较新,但其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也有相应的监管规定。但是,个人在选择相互保重疾险时,仍需对其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设立,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偿付能力,并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要业务。 2.《相互保险条例》 第三条 相互保险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成员自愿加入,共同承担风险;(二)成员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所承担的风险应当具有可预见性;(三)成员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四)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合理;(五)有稳定的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制度。 3.《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六十五条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综上所述,在评估相互保重疾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时,应当注意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合同签署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了解相互保险组织的运营情况和风险管理制度,以此来确保个人利益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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