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留下书面证据。但是,这种证据应当在权利义务关系发生时取得,即保险合同成立时、出险时或者理赔前,如果在理赔后取得的证据,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保险人在理赔时可以留下书面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诉讼期间,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与该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原有的证据相符,不得捏造证据,伪造证据,毁灭证据,隐匿证据,伪称证据来源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获取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二十二条,证据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一)与所证明的事实有关; (二)真实; (三)合法获取; (四)足以确定案件事实的真伪。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理赔时可以留下书面证据,但应当注意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同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证据也非常重要,否则证据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