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释义
    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
    律师提出观点要以事实为依据
    不能仅以被告人的辩解、家属的意见、只言片语、道听途说为依据。
    如果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辩解作深一步的挖掘,应当关注以下情况和问题:
    1、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系在非法取证情况下取得;
    2、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有非法取证的可能;
    3、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存在自相予盾,具有不确定性;
    4、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本身不能成立;
    5、行贿人的证言系在非法取证情况下取得;
    6、行贿人的证言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
    7、行贿人的证言明显自相矛盾,具有不确定性;
    8、行贿人的证言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本身不能成立;
    9、被告人与行贿人所基于的谋利事实不存在;
    10、缺乏贿款来源与赃款去向的证据,或口供、证言与书证等客观证据无法相印证。
    如果辩护人能够发现上述问题,就可以大胆地提出“有罪供述不属实,有罪证据体系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无法排除其当庭辩解成立的可能性”的观点。这就使辩方观点有了事实依据,更具有说服力和可信性。
    受贿案常见情况剖析:翻供翻证;翻供未翻证;未翻供也未翻证。
    原则二: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要有规范意识,主动寻找依据,而不是想当然。
    程序及实体: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司法政策
    原则三: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原则四: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则五:独立辩护原则
    独立辩护原则:律师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委托人的意志限制。
    原则六:保守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原则七:有理、有利、有节,不请客送礼、贿赂司法人员,做到良性互动
    原则八: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打包票
    原则九:不得贬损其他律所、律师
    原则十:不诋毁司法机关形象
    毁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就毁了律师业务的源泉。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通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0:42:23